产经 来源:厦门晚报 2022-04-09 14:22:29
本报讯(记者吴笛)5月1日,我省将进入伏季休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2022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休渔作业的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禁止收购、销售、运输非法捕捞的冰鲜杂鱼。
据了解,休渔作业的时间按区域不同,划分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严格执行休渔规定的,可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未参与自愿休渔的钓具渔船,应当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实行渔获物定点上岸制度,建立上岸渔获物监督检查机制。
根据往年休渔的经验,实行伏季休渔后我市水产品中墨鱼、鱿鱼、海蟹、带鱼、鲳鱼等品种可能会受一些影响,不过供应仍有保证,海鲜价格不会明显波动。
(文章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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