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2-02-22 17:00:19
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消息,在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中,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并予以曝光。
央行公布的最新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罚情况显示,2021年第四季度,央行依法对32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1000元至10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水电、燃气、物业缴费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停车场、保险公司、连锁餐饮、医疗机构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被处罚的还涉及多家金融机构。根据处罚信息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侯堡支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中心支公司均因拒绝公众使用人民币现金支付保费遭到警告,并分别被罚0.9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
2月21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现金服务工作座谈会指出,人民币现金是国家法定货币,现金服务是最基础、最根本的金融服务,现金投放收储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基本的业务,在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服务实体经济、维护货币金融体系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我国流通中现金(M0)为9.08万亿元,同比增长7.7%,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势头,全年现金净投放6510亿元,现金需求依然旺盛。
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在座谈会上表示,当前人民币现金服务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社会上拒收现金现象仍有发生,个别银行机构办理现金业务意愿有所下降甚至出现停办现金业务的情形,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小面额人民币服务等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妥善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辽宁振兴银行和中关村银行接连发布公告,宣布将停止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包括柜台服务和ATM机等自助渠道,储户可以通过跨行ATM取款。公告称此举是为了加快银行数字化转型。
座谈会上,范一飞表示,设有实体网点的商业银行和农信社等必须办理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各机构不得以业务转型升级、现金业务较少、控制成本、降低业务管理风险等为由,停办人民币现金存取业务。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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