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常态化靶向式开展驻点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

产经 来源:大众日报 2022-01-24 16:35:18

“物业行业监管方面,完善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针对山东省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德州市直某单位进行了整改落实,并于近日提交了整改报告。

2021年7月底,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对某市直部门开展了为期8天的驻点监督,共发现3个方面7项问题,提出3项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处分相关责任人3名。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张胜生介绍:“我们根据所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能,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确定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部门重要职责履行及关键岗位风险防控等为监督重点,综合采用了查、谈、访等监督方式。”这是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开展驻点监督的具体实践。

2021年6月,德州市纪委监委印发《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工作办法(试行)》,探索建立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制度,对监督内容和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和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驻点监督,是指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中一段时间到所监督部门单位,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对所监督部门单位实施下沉监督、精准监督。“驻点办公,‘嵌入’驻在部门单位,深入其工作一线,可以破解对驻在部门单位情况不明、了解不够的问题,能够更好地把握该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当好‘不走的巡察组’,更及时、更精准地发现问题。”德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了进一步推动派驻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更加精准、有效开展驻点监督,2021年11月,德州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常态化靶向式开展驻点监督的若干措施》,围绕把握监督重点、优化监督措施、强化工作保障等方面,对驻点监督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常态化、靶向式”是今后开展驻点监督的关键词。德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常态化,就是要求每次驻点都小切口切入、短平快进行,及时掌握所监督部门单位的“活”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一轮接一轮开展;靶向式,即根据所监督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情况,“瞄准”其廉政风险点进行监督。聚焦所监督部门单位重要职责履行、重要任务执行、重要权力运行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同时以点带面,剖析反映出的系统性、深层次问题。

据悉,这些办法和措施出台后,德州市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纷纷“升级”工作模式,确保常态化、靶向式驻点监督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提升了监督的自觉性、精准性,更深度地掌握所监督部门单位政策制度、问题症结和业务知识,保证监督不越位,更不缺位。”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东庆说。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付厚民表示,他们结合所监督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个性化的监督方案,列出驻点监督工作内容清单,同时根据工作安排及时对清单进行调整,确保监督的精准性。

2021年以来,德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已对20个市直部门单位进行了驻点监督,发现问题90个,收集问题线索10个,提出意见建议51条,以精准有效的监督压紧压实了所监督部门单位的主体责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文章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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