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怎么用?汕尾税务这样做

产经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01-21 09:05:11

近日,广东省汕尾市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冬来到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送来一面印有“办实事解民忧税法援助暖人心”的锦旗。

原来,该公司在2021年10月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时,因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涉税事项存在争议,未能如期过户。汕尾市税务局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法律援助程序,与各方沟通处置,解决了他们土地使用权过户问题,成功化解了相关涉税矛盾。

据了解,一直以来,汕尾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税法援助工作,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枫桥经验”运用到税收实践中,持续完善税费争议解决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2021年,该局化解税费矛盾争议3件,群众满意度达100%。

税法援助:做纳税人的“主心骨”

为纳税人无偿提供涉税维权服务,是将征纳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关键。2021年,汕尾市税务局出台税法援助制度,顺利解决了包括法院判决或裁决的涉税纠纷、进出口协查函件回复和不动产过户疑难等问题。该局整合资源,打造市县两级实体税法援助中心,为纳税人解决问题98个,问题涉及社保民生、税惠落实、税收征管和涉税举报等方面。

与此同时,汕尾市税务局在工作中探索建立税法援助提前介入机制,对可能出现的税企矛盾进行梳理,特别是稽查办案等涉税争议,把税法援助融入工作的各个环节。

“首违不罚”: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刚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时,我忧心忡忡,马上赶到税务局咨询。后来税务人员告诉我,我们公司符合‘首违不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感谢税务部门给了我们改正错误的机会。”近日,汕尾市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刘美珠感慨道。

据了解,自2021年“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汕尾市税务局以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对同时满足“首次违反”“违法后果轻微”“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3个要素的行为实施“首违不罚”。

此举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据悉,2021年,汕尾市税务局办理“首违不罚”共1600余件。

“我们将秉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理念,推广柔性执法,降低纳税人负担,促进其提升税法遵从度,为汕尾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贡献税务力量!”汕尾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龙成东说。

人才“引擎”:保障执行显效力

好的制度,必须要有优秀人才助推落地。近年来,汕尾市税务局大力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尤其是税收法律人才,为他们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共有11名税务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该局税收法律援助中心的6名税务人员均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好钢用在刀刃上。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和税务行政复议中,以及起草行政诉讼答辩书等税收规范性文件时,法律援助中心的专业人才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为正确决策提供了必要参考。同时,他们负责向行政相对人解释税法,妥善调解税收争议,有效解决了有关房地产公司计税依据确定、合同审核把关等问题。

为降低税务执法风险,汕尾市税务局还成立“法律教授工作室”“法律顾问工作室”,聘请税务总局党校税务行政执法研究中心教授担任工作室法律顾问。该局通过专业化服务,将普通税费争议就地化解,推动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将执法争议消除在复议诉讼之前。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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