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产经 来源:健康报 2022-01-19 15:05:24

(特约记者魏剑)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委、市政府出台《汉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施细则》,全面提升该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据了解,汉中市提高住院报销待遇,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

在提升医保待遇方面,汉中市降低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原Ⅰ类、Ⅱ类病种起付线三级医疗机构为20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800元,调整后,Ⅰ类病种起付线统一为800元,Ⅱ类、Ⅲ类病种不设起付线。该市扩大特殊药品范围,调整后特殊药品达167种,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统一的报销比例,在先行自付后,报销比例统一提高了10%。

在提升医保经办服务便捷度方面,汉中市取消门诊慢特病治疗机构备案制,参保患者可就近选择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优化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城乡医疗救助纳入异地就医“一单制”结算;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全流程应用,定点医药机构均可为群众提供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服务;建立健全了镇(街办)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和办事。

(文章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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