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调整为抽查

产经 来源:健康报 2021-12-20 10:55:42

(记者张磊)近日,全国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修订了原《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修订后的《办法》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由3年固定时段调整为在命名后的3年内随机抽查,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复审由省级爱卫会参照国家要求开展,国家按比例随机抽查。

《办法》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的资料评审、暗访、技术评估、综合评审、社会公示5个程序,简化为线上评估、现场评估和社会公示3个程序。删除创卫必备条件,将原《办法》中要求的必备条件改为计分衡量,不再实行一票否决。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范围调整为地级行政区和直辖市所辖区(不含所辖县和自治县),国家卫生县申报范围包括县、县级市、旗等,国家卫生乡镇申报范围为县(市)建成区之外的乡镇。明确国家卫生城市由全国爱卫办组织评审,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级爱卫会组织评审,全国爱卫办抽查确认。

修订后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强化了传染病防控相关要求,将县和城市纳入同一标准体系,增加了防控青少年近视和肥胖、老年健康、自动体外除颤仪配置使用等健康中国行动15项专项行动工作指标要求。

(文章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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