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来源:证券时报 2023-07-01 05:39:53
(资料图)
6月30日,中国证监会公示了第一批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备案名单。
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9家区域性股权市场符合专板建设要求,包括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根据《指导意见》,专板建设应聚焦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整合政府和市场各方资源,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提升优质中小企业规范发展质效。优先引导三类企业进入专板进行孵化、规范、培育,如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等。
同时,区域性股权市场还需要对专板企业建立分层管理体系,并为各层企业提供与其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基础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包括孵化层,即尚未达到规范层或培育层标准的专板企业。规范层,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专板企业。培育层,即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且具备上市潜力或具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鼓励已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和拟申请IPO的全国股转系统摘牌企业进入培育层。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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