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23-05-11 17:47:41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券商处获悉,近期监管部门向各券商下发了《关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通报》称,现场检查专项工作,共覆盖45家证券公司和300篇研报。从检查情况看,研报业务合规水平和专业能力总体较好,但也存在部分公司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部分证券分析师研报制作专业性审慎性不足等问题,后续将对相关违规机构和从业人员从严问责。
【资料图】
监管通报研报业务三大典型问题
根据《通报》来看,现场检查发现三大典型问题:
第一大问题是,部分券商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主要表现为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未建立健全市场影响评估机制,构成重要影响的提级审核机制对“重要”情形缺乏明确清晰界定;未建立专项的投价报告制度;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机制中的合规因素、研究质量因素不明确;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合规要求告知等机制不完整。
第二大问题是,部分券商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主要表现为未分别建立清晰的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清单,质控或合规人员提出意见后跟踪不足;调研活动未经事前审批,调研纪要未作为必备工作底稿;向公司备案的研报服务微信群不完整,质控合规审查人员开展跟踪检查频率不明确,检查底稿未留存;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
第三大问题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主要表现为数据信息未标明出处、来源标注不明确或引自非权威渠道;研报依据不充分,仅基于局部信息简单推定、实际材料支撑不足,结论缺乏审慎性;工作底稿中留存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分析过程等内容不完整,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意见留痕不足;未经质控合规审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价报告或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造成不当言论传播。
监管重申要求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制作等合规水平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部分券商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监管也重申要求。
首先是要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通报》称,制作发布研报中引用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当注明出处,证券分析师应确保信息来源合法合规,不得将无法确认来源合法合规性的信息写入研报,更不得将无法认定真实性的市场传言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
《通报》还进一步强调,证券分析师通过调研、专家访谈等方式获取的相关机构、行业信息,应细致核实其信息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时应与当事机构、权威单位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并纳入工作底稿留痕。质控和合规审查人员应重点关注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情况,开展交叉验证。
其次是要强化研报制作、审核、覆盖45家券商和300篇研报,监管现场检查后通报三大典型问题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证券分析师制作发布研报应当基于合规、客观、扎实的数据基础和充分事实,审慎提出假设,在深入、合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专业分析结论。尤其是在涉及的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影响时,证券分析师应秉持专业和责任意识,保持高度敏感性。
第三是要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确保客户服务、公开发表言论的内容经过公司合规审查等内部报备程序。
最后在绩效考核方面,《通报》要求各券商明确发布研报相关人员合规、研究质量等考核因素具体指标,严禁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或人员参与发布研报相关人员考核。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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