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来源:中国财经报 2022-03-31 15:19:17
本报记者张曦文
2021年,中央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大战略部署,不断完善支农政策体系,积极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筑牢“三农”压舱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坚强保障。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2021年,中央财政持续强化财政投入,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大力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在持续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方面,稳定种粮农民补贴,安排1204.85亿元,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加强耕地地力保护;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让种粮农民吃下“定心丸”。支持落实“藏粮于地”,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82.8亿元、部门预算资金5.02亿元,支持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同时,安排36亿元,较上年增加12亿元,积极支持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及保护性耕作。支持落实“藏粮于技”,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支持新创建10个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加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投入保障,支持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生产性能测定、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等相关工作。此外,安排65亿元,支持全国461个中型灌区约13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开展续建配套节水改造,解决重点中型灌区“卡脖子”问题,提高农业用水灌溉效率。
在支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方面,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在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5省份,选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牛(羊)养殖大县,支持开展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种草养牛养羊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实施奶业振兴行动,积极推进实施粮改饲。
此外,在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减灾方面,对各地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等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予以适当补助,促进工程长期运行。帮助灾区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实现稳定农业农村发展、减少农民损失等目标。
其中,针对河南极端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中央财政累计拨付河南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16亿元,支持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针对河北、山西、山东等五省秋收及秋冬种面临的困难,一次性新增安排14亿元,对五省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物资材料及服务给予补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2021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扶持政策,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并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加大衔接资金投入力度,将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安排1560.95亿元,比2020年增加10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弥补农村供水设施等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同时,通过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方式,积极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及时调整优化支持政策。一方面,调整优化衔接资金政策,2021年3月,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衔接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11月,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分级分类开展绩效评价,推动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延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4月,财政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明确过渡期的整合政策,延续优化了脱贫攻坚期的主要制度安排,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强调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
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资金方面,在测算分配补助地方衔接资金时,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政策方面,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实施意见》明确,衔接资金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其中,2021―2023年在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2024―2025年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延续实施。
在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的同时,切实做好资金投入保障,通过衔接资金安排易地搬迁贴息补助资金122.8亿元;安排人口较多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资金47.83亿元,支持实施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的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予以适当补助。
支持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2021年,中央财政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稳步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支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稳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11.33亿元,继续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其中,共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98个农业产业强镇,“点线面”结合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促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区域扩大至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大荒农垦集团等。在此基础上,择优选择121个产业基础好、主体积极性高、政策支持力度大的开展整县推进试点。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新一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安排发展补助资金75亿元,实施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促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提升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
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安排32.86亿元,支持省级农担公司降低担保费率和提高代偿能力,切实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培养计划,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加强基层推广机构能力建设,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提升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多元互补、高效协同的农技推广体系。
扎实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0.05亿元,支持实施轮作休耕,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促进农业资源永续利用。启动实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168.05亿元,较以前年度增加12.44亿元,在补助标准不降低的基础上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支持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良种良法技术推广、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旱作农业等。同时,支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江禁捕和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作。
支持乡村建设发展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2021年,中央财政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着力支持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努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
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及时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按程序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额度等工作措施,支持水库安全。安排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28亿元,保障工程正常运行;通过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22个中西部省份50亿元,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等突出问题。加快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2021年7月,河南、河北等地遭受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先后启用国家蓄滞洪区。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地方迅速启动灾损调查、制定补偿标准,及时安排中央补偿资金,并快速下达基层,帮助受灾群众尽早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支持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安排12.35亿元,会同中央组织部,支持建设400个“依托红色资源、留住红色记忆、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有址可寻、有迹可看、有事可讲、有史可传”的红色美丽村庄。安排15亿元,支持开展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安排48.32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17个县(市、区)予以激励。将水美乡村作为水利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安排51.13亿元,会同水利部择优启动第二批2021年30个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建设工作,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安排15.25亿元,支持在18个省份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并对8个省份予以激励。安排6.5亿元,支持13省份开展新一轮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安排113.99亿元,支持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安排75亿元,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修订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地方用好、管好财政资金。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投入结构、创新支持方式、提升政策效能,大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巩固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支持新建1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支持力度,加强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推进种业振兴和农业核心技术攻关,促进大豆油料增产。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奖补力度,给种粮农民再次发放农资补贴,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和主产区抓粮积极性。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稳定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政策,提升收储调控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416.39亿元、增长30.8%,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探索实施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
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安排1650亿元、增加84.76亿元,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推进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发展特色产业,统筹用好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和持续增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增强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整治人居环境,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项目建设水平。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继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支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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