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2022-03-05 20:05:08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然而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程中,目前仍缺乏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等退出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建议,在企业破产法修订中完善金融机构破产重整相关规定,运用法治化手段稳妥化解和防范处置金融风险。
他建议,首先选择科学高效的立法体例和立法模式。在企业破产法中增设“金融机构破产”专章,根据金融机构特点就其破产程序和重整制度作出特别的规定。其次,设定特别的金融机构破产基础制度以保障重整机制有效落实。比如,在金融机构破产申请主体、申请条件等基础制度方面作出特别规定。
在制定金融机构破产重整制度方面,他建议考虑金融机构特性,应综合设置监管性标准、流动性标准等。此外,他还建议在重整制度中明确重整并购方式的相关规定,如通过立法鼓励和引导并购这一方式。
白鹤祥同时建议,强化重整程序与配套制度的联动和衔接。一方面,要加强对债务人、战略投资者的融资制度支持;另一方面,要支持重整金融机构的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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